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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的公示
admin 发表于 2021-12-01 阅读(487)

2021年9月30日,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审核申请。

受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2021年10月21日由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组织专家组按照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的要求对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并进行了内部复核。

审核结论: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7日。公示期间,请有关单位或个人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张建波

联系电话:13826173085

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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