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审核申请。
受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2021年10月21日由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组织专家组按照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的要求对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并进行了内部复核,并于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官网公示审核结论7天(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7日),公示期间没有收到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
审核结论:肇庆市月美食品有限公司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
特此公告!
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