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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 通过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的公示
admin 发表于 2019-06-21 阅读(867)
 2019年6月10日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向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和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申请。
  受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的委托,2019年6月21日由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和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组织专家组按照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的要求对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广东歌丽斯化学有限公司通过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2日—6月28日。公示期间,请有关单位或个人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陈伟华 
  联系电话:020-6106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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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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